第一条?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申请、审批程序及相关报酬的计算,根据《劳动法》和相关条例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二条?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层(不含)以下员工。 第三条? 加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,在本职工作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额外劳动。 第四条? 加班的原则 1、公司倡导工作的高效性,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; 2、对确因工作需要,经审批加班的员工,为保证其得到适当休息,公司安排相应的补休; 3、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,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。 第五条? 加班类别 1、延时加班 2、休息日加班(对于轮班制工种,休息日是指其轮休日); 3、法定休假日加班。 第六条? 加班审批 1、原则上,需在加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员工《加班申请单》,报厂级领导、分公司人力资源、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; 2、对于因突发事件、紧急任务临时加班的情况,因先报领导同意并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加班申请。 第七条? 加班规定 1、在工作日内应正常完成的工作任务,不得申请加班; 2、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,不得申请加班; 3、无论是休息日或是法定休假日加班,员工均应如实考勤,记录加班时间。 4、不定时工作制除节假日外,平日不做加班加点申请。 第八条? 补休管理 1、为保证休息时间,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,注明“补休”字样,报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; 2、补休时间与加班时间保持一致。 第九条? 加班工资计算 1、因生产工作需要,抢修在4小时之内按半天计算,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。确因生产原因导致无法换休的,按照60元/天计发。 2、夜间值班费按照30元/次,周末值班费按照50元/次执行。 第十条? 其他 1、每月加班统计由各综合部考勤负责人核实并报薪酬计算相关人员,随工资一同发放; 2、员工中途离职,离职前未安排补休的安排其补休。 ?
上一篇: 招聘管理制度
下一篇: 休假管理制度
点击下载本页文档